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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你知道吗?

钜大LARGE  |  点击量:12190次  |  2018年04月27日  

  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3类[1]。目前的分类法则只定性而无量化标准,虽然可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进行分类,但并未出台相关分类标准,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在建设项目的评价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又是关键环节,识别是否正确和恰当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的正确性,同时对于项目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也至关重要。我们以下对某建设项目评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过度进行探讨。


  1、材料与方法


  材料来源


  某锂电池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方法


  查阅某锂电池制造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该项目预评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效果评价检测数据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按正极片(主要活性物质为氧化钴锂)-隔膜-负极片(主要活性物质为碳)-隔膜自上而下的顺序放好,经卷绕制成电池极芯,插入电池壳,再经干燥,注入电解液(主要成分为六氟磷酸锂),封口等完成装配,再采用专用电池充放电设备对成品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对每一电池进行检测筛选,经印刷批号后包装。


  2、预评价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中,根据工程分析,对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氟化氢、氟化物、苯系物、粉尘、噪声、工业X射线等进行了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由于生产过程中激光仅存在于设备内部,未进行检测,粉尘和毒物检测结果见表2。


  3、讨论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正确性。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不是依靠常规的临床病例观察、实验研究或职业流行病学研究获悉,而主要是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和经验来识别。本项目中甲苯等有机溶剂为正负极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并未直接使用,仅可能是残存的挥发,在控制效果评价中实际检测的结果低于检出限或远低于职业卫生限值,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分析不存在


  可能大量泄漏导致急性事故的发生,是否将甲苯等有机溶剂作为评价因子,或者作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待商榷。在评价过程中那些微量存在,远远低于卫生标准[2],范围小、危害性小、尚无国家卫生标准且涉及的量一般不至于引起职业病危害的可不作为评价因子,以避免对于项目过度水平的管理。


  本项目中使用到的原材料电解液,主要成分为六氟磷酸锂(12%),该物质潮解性强,易溶于水,在空气中与水蒸气作用可分解为HF、三氯氧磷,本项目电解质注入采用全密闭负压操作,在通风柜内使用真空管道吸入电解液,接触空气量小,同时严格控制温湿度(25e、40%以下),分解量小;同时人员经操作手孔进行操作,也避免了作业人员直接接触;车间设全室通风,电解液桶设溢流槽,更换时配面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实际检测的结果均低于检出限。由于氟化氢属卫生部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中的高毒化合物,虽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6规定可根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但目前尚无出台具体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量化标准


  的情况下,按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6的要求应将本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但我们认为这些完全密闭使用,只有在发生火灾等事故时才产生危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不作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的评判因子,仅将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或者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但参照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同时在报告中强调该因素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对。


  本项目中甲苯等有机溶剂在未进行特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实际现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或大大低于职业卫生限值,且无浓度大范围变化的可能情况下是否可不作为本项目在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因素,作业人员不针对该因素进行健康监护,或者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健康检查,或延长在岗期间检查的间隔。同时对于电解液注入岗位这种仅在泄漏等事故状态才有可能接触的作业人员不进行周期性的氟及其无机化合物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4、建议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中不仅对存在的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同时也应对产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进行分析,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进行分类并管理。对于那些确实不可能出现大范围波动,且存在水平又远低于卫生标准的因子可不作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也不作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管理。对于那些仅在特殊事故状态下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作常规管理,仅进行相关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并且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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