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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的“道”在何方?

钜大LARGE  |  点击量:812次  |  2020年02月01日  

齐肩短发、大眼睛、蓝校服、自行车,也许是大多数人对过往青春女孩儿最美好的记忆。


说起自行车,你可能想到的是王小帅的《十七岁的单车》里,还是一脸胶原蛋白,温柔灵动的姑娘高圆圆。阙主也是。但比起大眼睛姑娘高圆圆,我更怀念的是那时骑着人生第一辆自行车,没心没肺,肆无忌惮的在大街小巷,整天乱串的自己。


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时的中国,还是属于自行车的时代;那时的人民币,还很值钱;那时的我们,追求还很简单。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可能是当时大多数中国人的梦想。


时间总是催人老,春去秋来,花开叶落,转瞬之间,已是匆匆数十载。本以为永远都不变的东西,一眨眼的功夫,全都变了,而且变的合情合理,毫无保留。


7月6日,备受关注的第106届环法自行车大赛,在布鲁塞尔结束了首赛段的比赛,来自珍宝车队的荷兰车手迈克·特尼森以4小时22分47秒的成绩成为了揭幕赛段的冠军,穿上了黄色领骑衫。


运动员似乎永远都是充满朝气,活力四射的象征,正如曾经在青葱岁月里,芳华正茂的我们。相比于自行车与运动员的息息相关,对我们普通大众而言,现如今,电动自行车可能与我们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这是一个属于电动自行车的时代。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市场普及化,以及近年来的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而生活的本质,其实就是解决遇上的一个接着一个的麻烦和问题。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中提出,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国标的实施,不仅让之前电动自行车,如电池寿命、坡爬能力、磨损等问题得到了硬性标准指导,而且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产业发展来说,也开始向着“专业化、轻量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50km/h之间的电动车,都要归分与“机动车”行列。这就意味着,部分骑电动摩托车的人,必须得去机动车道上驾驶,与时速200km/h的坚硬汽车同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部分行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早在2009年时,我国的机动车产量就超过1300万辆,并且成为了世界第一。


原本,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我们高兴的事,因为这说明我国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市场的空前发展,似乎让我们走上了一条消费大国的道路,可是目前我国其实并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如此下去,我们恐怕是要扛不住的。


从现如今低碳大趋势和现实的行业状况,以及我国道路状况来看,国家应该用政策的方式督促企业和消费者向非机动车进行选择,而不是将消费者推向机动车行业,与低碳环保大趋势背道而驰,更不应剥削民生的生存工具。


新国标的出台,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但对于我国机动车的行业发展,不应该修改标准,甚至更不应该出现电动摩托车种类,而是应该有意识地缩小机动车车道宽度,增加非机动车车道的宽度,允许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去由自身情况合理发展。


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事,其实我们只是一时兴起,等过完瘾,往往会回到最初的状态。所以,新的政策和标准的出台,应该是有意识的引导大家选择非机动车,而不是一味的给机动车“开路”。


目前来看,新国标的实施,老百姓并不是很接受,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人口,电动自行车几乎是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限制速度,很大程度上拉低了他们日常的办事效率,要知道,时间就是金钱。


虽然新国标发布的目的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应该是很好的管理,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的速度。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全球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法规出台。相比于其他国家,美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与限制相对比较宽松。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规定,商业用途制造的低速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必须装配可踩踏的踏板,电动马达的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速度每小时20英里(32公里),且整车重量不超过50公斤。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法规,将低速电动自行车归类为消费产品,电动自行车产品归属于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管辖范围。


相比美国,日本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上,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只允许“智慧型电动辅助自行车”上路,并对“智慧型电动辅助自行车”的要求制定了很严格规定。


欧盟通常电动自行车分为两大类,一是电动辅助自行车,二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简单来说,就是不需要驾照,也可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其最大功率限制为250瓦,最高时速25公里。


2009年4月30日,欧洲标准委员会正式公布新的电动辅助自行车规范EPAC/EN15194,内容包含了相关技术规格与测试过程。


2001年,加拿大联邦安全法要求定义电动辅助自行车(PABs)的标准,规定搭载500瓦以下电动马达的两轮或三轮自行车,且没有电力供应时还能靠双脚踩踏前进。


此外,在安全性要求的法规下,还必须符合最高32公里,且制造商必须在车身明显处标示告知这是电动自行车。但加拿大对每个省电动车的要求却不尽相同。


总体而言,在安全的大前提下,行业的发展也应该为保有量高达2.97亿辆(2018年)的电动自行车产业,提供更宽的“道路”,而不是简单地以“速度”为标尺,被推到“机动车”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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