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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动力电池编码政策,细看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钜大LARGE  |  点击量:1145次  |  2019年09月19日  

近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和本通知的要求,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申请厂商代码,并备案编码中“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今天正式启用。


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实施《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及有关政策要求,规范编码的编制、标识和使用,现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组织开展编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事汽车动力蓄电池(含梯级利用)生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动力蓄电池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可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和本通知的要求,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申请厂商代码,并备案编码中“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境外企业可授权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执行。


二、厂商代码的申请与分配


1.申请企业应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http://219.143.253.147:8081)在线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和附件1填写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对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为其分配厂商代码,并出具“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厂商代码证”电子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


3.已分配厂商代码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发生变化,可通过备案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经确认后,予以变更备案,并重新出具“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厂商代码证”电子证书。


三、代码编制规则的备案


1.获得厂商代码的企业,应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的规定,制定本企业产品的“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编制规则,并通过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对应每一款备案产品,企业应上传清晰、完整的产品照片,并显示编码及位置。


2.收到企业的备案信息后,对代码编制规则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要求及有关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过”电子回执;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建议。备案企业可根据修改建议对编制规则进行修改,并按本通知要求重新进行备案。


3.企业应在代码编制规则使用前进行备案,并且备案后不应进行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在“备案通过”电子回执发出后48小时内提出);申请备案的蓄电池系统产品,原则上其采用的蓄电池模块或蓄电池单体应先通过备案;编制规则的备案周期至少为两年,期间可按本通知要求增加新的代码定义。


四、其他


1.备案通过的企业,应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和本通知要求标识和使用产品编码,并建立产品编码数据库。


2.企业须对厂商代码申请、代码编制规则备案过程中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汽车动力蓄电池厂商代码申请表


2.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申请表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日渐完善


①2017年5月12日,GB/T33598-2017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正式出台,这是由工信部提出的国内首个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国家标准,明确指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具有相关资质,进一步保证了动力电池安全、环保、高效的回收利用。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


②2017年8月4日,GB/T34013-2017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34014-2017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5-2017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三项动力电池标准正式发布。三项新标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GB/T34014-2017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将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进行管理。


伴随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越发引起关注——部分动力电池开始进入报废期,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有研究预计,到2020年动力锂电池报废量将达32.2Gwh,约50万吨,到2020年锂电池回收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156亿元。至2023年,报废量将达到101Gwh,约116万吨。而据相关机构预计,动力电池最快将在2018年迎来首批退役潮,未来三年将快速增长;根据不同材料体系锂电池的回收价值,预计至2020年锂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达156亿,2017-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40.84%。


动力电池从出厂到报废将经历四个阶段:


动力电池的性能随使用次数的增加而衰减,当动力电池性能下降到原性能的80%时,将不能达到电动汽车的使用标准,但仍可用在对动力电池性能要求低的场合,即进入梯次利用阶段,如储能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低速电动交通工具等。当电池性能进一步降低到不适合梯次利用后,再进入回收拆解再利用的阶段。这便是动力电池回收的两类循环利用模式: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


如今四项标准都已开始实施,从动力电池的尺寸、余能检测、拆解以及可全程追溯的编码都进行了规范,这不仅能促进动力电池回收朝着更规范更有序的方向发展,也进一步落实了生产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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