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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电动自行车购车四误区

钜大LARGE  |  点击量:1787次  |  2018年07月18日  

电动自行车是大多数城乡居民首选的交通工具,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骑行人的人身安全。目前,电动自行车行业存在的消费投诉主要包括:

一、车把与车身连接处的直立管断裂:车把与车身连接处的直立管即车辆的前叉位置。直立管出现问题,在转弯的时候刹车就会失灵,因此直立管的安全性不容忽视。

二、电池虚标跑不远:铅酸蓄电池技术十分成熟,因此出现电池虚标情况,如果不是电池本身的质量问题,就可能是商家搞的小动作。

三、外壳破裂材料差:如果说经过猛烈撞击之后电动自行车的外壳发生碎裂还可以理解,如若一经风吹日晒外壳裂开,就说明其材质很差。

四、刹车不灵停不下:好的电动自行车制动系统应该非常灵敏,质量差的电动自行车刹车却可能造成车子停不下来。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者下坡路段,刹车失灵将可能严重威胁骑车人的人身安全。

五、续航里程达不到标准:买车时商家会承诺续航里程为一定的公里数,但使用时往往不能达到商家承诺的续航里程。如此一来消费者就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误区一:速度越快越好?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盲目追求速度快,而一些商家也将跑得快作为自己产品的一大卖点。且不知,最高时速过高,并不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质量好,而且还会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最高车速是反映电动自行车骑行性能的主要指标,也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重要体现。国家标准规定该项指标应不大于20km/h。曾有检测机构在检测某些电动自行车样品时,发现样品的最高时速超过国家标准的54.5%。

车速高于20km/h的电动自行车,因其动能随车速变大而增加,将会导致制动距离增长,危及电动车骑行者安全。同时也增加了对车架的冲击强度,降低了其安全性能。电动车出事故主要是车速过快。可能商家在生产时安装了限速装置,但在售卖过程中,一些商家为促销拆除限速器,也就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位长期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业内人士坦承。

误区二:价格越贵越好?

有些消费者对于电动自行车质量较为重视,但并不知该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优劣,于是单纯地认为价格越贵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越好。其实,这也是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产品上存在的又一个误区。

近日山东省消协在对该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抽检时发现,单辆车1500元以下的样品符合率为40%;单辆车1500元至2000元的样品符合率为0;单辆车2000元以上的样品符合率为75%。这表明并非价格越高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就越好。

除成本因素外,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高价=高质量的心理,将高价作为营销手段,从而造成了消费者盲目追求高价产品的消费行为。

误区三:续航里程越远越好?

动力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部件。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提升,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也越来越高。但续航里程远并非越远越好,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使用需求来选择,而不是一味求远。

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通常是通过增加电池的组数来提高,而电池组数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车体重量的增加。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要考虑自身的需求和充电条件是否方便,若消费者的力气较小,或长期需要在将电池拿到距离停车地点较远的地方充电,那么建议可适当选择电池组数较少、续航里程短一些的车型,或者可选轻便的镍氢或锂电车型。

误区四:功能配件越多越好?

市面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除了具有骑行功能外,还会有一些诸如彩灯、音箱、后备箱等功能的配件。一些消费者在购车的时候也认为这些功能配件越多越好。然而,随着配件的增加,电动自行车的车身重量也将增加,增加的重量往往会使电机超负荷运行,大大缩短了电机的使用寿命。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在满足自身骑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与自己需求功能匹配的车型,不要求多求全。

近期部分省市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情况一览:

山东:

日前,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共采集40个样本,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样本由山东省消协与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济南市场随机采购。样本基本涵盖了消费者熟知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以及大众消费的主流品牌。为了区分比较,购买价格划分了3个区间:即单辆车1500元以下的占25%,单辆车1500元至2000元的占55%,单辆车2000元以上的占20%。样本包括铅酸、锂电两个类别。产地涉及天津、江苏、山东、广东等省市,共计17家企业17个品牌20个品种。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山东省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评价依据为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检测项目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脚踏行驶能力、续行里程、把立管静负荷、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说明书的要求,共计10项。检测结果分析:40个样品,分2组进行交叉检测,一组20个样品中,有15个样品部分项目检测不符合标准,不符合率为75%。

西安:

3月14日,西安市工商局公布对2014年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等五类商品抽检结果。在对电动车抽检中,台翔牌TDR-01Z、裕兴牌TDR-101-4812两个品牌及型号总体判定为不合格,主要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据介绍,最高车速是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中的安全保证,一旦车速过快将成为道路行驶安全隐患。同时,整车质量不合格也有安全隐患。国家标准中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应按标准严格控制。

黑龙江:

近期,黑龙江省工商局依法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对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在本次检验中,新蕾、上海光阳、新日、宝岛、雅迪、小鸟、大阳、爱玛、新大洲/派乐、新艺、小刀、大洋雄风等12个品牌的17台电动自行车检验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商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黑龙江省工商局要求辖区工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

安徽:

近期,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该类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了38家企业的38组样品,合格率100%。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细则》(细则制定的依据为GB17761─1999)。对最高车速、干态制动距离、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百公里电耗、轮胎宽度、鞍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蓄电池密封性、整车装配总体要求、前后轮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整车外观要求、说明书的要求等21项技术指标开展检验工作。

浙江: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联合召开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通报2014年浙江工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情况显示,2014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9493批次,合格率为66.7%。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率较高,按照国家规定,整车质量不得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由于目前市场需求与国家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偏离,导致市场上实际流通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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